廊保安居办【2017】6号
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廊坊市区2017年限价商品房申请家庭年度复核方案》的通知
广阳区、安次区、开发区民政局,市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
根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和《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廊政【2016】5号)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廊坊市区2017年限价商品房申请家庭年度复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部门职责,按要求抓好落实。
附:1、《廊坊市区2017年限价商品房申请家庭年度复核方案》
2、2016年度廊坊市区申请限价房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家庭信息名单(电子版)
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主题词:限价商品住房 年度复核方案 通知
廊坊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
廊坊市区2017年限价商品房申请家庭年度复核方案
为做好市区2017年限价商品房申请家庭年度复核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复核对象
2016年度廊坊市区申请限价房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家庭。
二、复核时间
2017年3月22日——4月21日(节假日除外)。
三、复核内容
本次年度复核,按照《廊坊市限价商品房管理暂行办法》(廊政【2016】5号)的规定和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的相关要求,重点对限价商品房申请家庭的车辆、工商、房产等资产进行审查(家庭总资产低于45万元)。
四、部门职责
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查申请家庭资产(车辆、工商、房产等)情况,并在规定的复核时限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加盖公章报送市经济房限价房管理中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书面说明情况。
市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负责审查申请家庭的房产情况,并在规定的复核时限内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名单加盖公章报送市经济房限价房管理中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书面说明情况。
市经济房限价房管理中心将《2016年度廊坊市区申请限价房商品房符合条件的家庭信息名单》(电子版)转交三区民政部门和市房产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进行复核审查,并对复核合格的申请家庭在“廊坊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和“廊坊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五、有关要求
1、严密程序,认真审核。
相关部门要按照工作程序和要求,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秉公办事,确保程序到位、审核到位、公示到位,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胡填乱报现象,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蒙混过关。
2、强化责任,严肃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尽职尽责做好各自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任务。对不履职尽责、工作敷衍拖拉甚至徇私枉法,造成审查结果不合格,审查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单位,由市安居办下发书面督办函,并由市监察局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
3、规范手续,按时交接。
各审查部门之间的复核材料接转,要有交接手续(手续由交接部门自行设计并存档备查),做到交接手续齐全,复核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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